環境保護
溫室氣體排放及管理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風險評估和管理能力以預防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環境污染,依據ISO 14064-1:2018於2023年自主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於2024年完成ISO 14064-1第三方查證,以接軌國際盤查標準,經外部專家與內部減碳專案小組成員討論後建議以本公司2023年度為盤查基準年,盤查組織邊界為本公司(不含子公司),盤查範圍涵蓋類別一的直接溫氣體排放、類別二的外購電力輸入,以及考量營運特殊性將類別三上游運輸及類別四原物料採購及廢棄物納入盤查項目,並將每年定期揭露溫室氣體盤查結果,訂定改善目標,以逐年檢討減碳成效。
溫室氣體 年度排放量 |
類別一 (單位:公噸CO2e) |
類別二 (單位:公噸CO2e) |
類別三 (單位:公噸CO2e) |
類別四 (單位:公噸CO2e) |
總排放量 (單位:公噸CO2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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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經外部查證) |
26.1926 | 288.0890 | 33.1864 | 158.4455 | 505.914 |
2022 | 35.0697 | 315.3872 | 4.2139 | 1.373 | 357.444 |
能源使用效率
能源密集度